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石油产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冷藏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20±4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使用,不得食用。 |
| 用途 | 主要用于石油类中酸价测定的质量控制方法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等。 |
| 参考资料 | GB264 |
煤中汞砷磷氟和氯成分分析标准物质
编号:GBW11163 浓度:5组分
煤灰成分分析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10100 浓度:10组分
煤中磷砷氟氯和汞成分分析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10108 规格:50g 浓度:5组分
轻质油品中硫含量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62524 浓度:1004
轻质油品中氯含量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62539 浓度:50.0
轻质油品中氯含量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62540 浓度:99.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