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5%HN03 |
| 形态 | 液体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阴凉、密闭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20±3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| 参考资料 |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|
| 别名 | 多元素混标;金属混标 |
5种元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(钙、镁、锶、钡、铁)
编号:BWB2362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100μg/mL
铅、铬、镉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382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1000μg/mL
5种元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(金、钯、铂、铱、钌)
编号:BWB2395-2016 规格:50mL 浓度:5组分
26种金属元素混标溶液
编号:50180 规格:25mL 浓度:100mg/L
28种元素质控标准物质
编号:ICPQC-28 规格:125mL 浓度:100ug/mL
ICP分析用10种元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425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10组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