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0.5mol/L HNO3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常温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11种元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(铝、砷、镉、铜、铁、锰、铅、硒、锌、钠、钾)
编号:BWB2349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100μg/mL
水中钾、钠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86314 规格:20mL 浓度:2组分
11种金属元素混合标准溶液
编号:GSB04-2830-2011 规格:50mL 浓度:11组分
铟、铼、铑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384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3组分
镉铬砷汞铅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83363 规格:5mL/支 ( 冰箱冷藏室(4~10)℃贮存 ) 浓度:5组分
3种元素NiCoMn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83550 浓度:3组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