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纯品 |
| 形态 | 固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(-18±5)℃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,打开包装后应尽快使用,密封保存,减少对标准品的降解、污染和潮解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品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食用合成色素亮蓝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00005 规格:5mL 浓度:0.500mg/mL
塑料添加剂08
编号:P2155008 CAS号:32509-66-3 规格:500mg
索马甜
编号:47796 CAS号:53850-34-3 规格:100mg 浓度:纯度
甲酚红
编号:B10206-25g CAS号:1733-12-6 规格:25g 浓度:AR
靛青三磺酸钾盐
编号:A29913 CAS号:67627-18-3 规格:1g 浓度:≥55.0%(HPLC)
甲醇中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00977 CAS号:99-76-3 规格:5mL 浓度:1000μg/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