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2%硝酸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18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常温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| 参考资料 | JJG 694-2009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 |
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用镉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30301、GBW(E)083032 CAS号:7440-43-9 规格:90ml/瓶*8瓶/套 浓度:4组分
火焰光度计用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30418 浓度:16组分
原子荧光光度计用砷,锑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30537-130540 规格:100mL×6 浓度:2组分
铜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
编号:GSB05-1117-2000 CAS号:7440-50-8 规格:20mL 浓度:500mg/L
硫酸盐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
编号:GSB07-1268-2000 规格:20mL 浓度:500mg/L
二氧化硫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
编号:GSB07-1273-2000 规格:20mL 浓度:100mg/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