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水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阴凉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20±4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| 参考资料 |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、水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-国家环境保护总局。 |
紫外分光光度计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30066 规格:2*20mL/瓶 浓度:8组分
杂散光滤光片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30124 规格:3片/套 浓度:4组分
ICP-MS仪器校准用溶液标准物质(铍铟铋混合标准溶液)
编号:GBW(E)130242 规格:50mL 浓度:10.0ug/L
紫外可见光区透射比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30314 规格:3片/套 浓度:3组分
酶标分析仪波长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30521 浓度:400.0~700.0
甲醛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
编号:GSB07-3141-2014 CAS号:50-00-0 规格:20mL 浓度:100mg/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