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水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阴凉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20±4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| 参考资料 |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、水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-国家环境保护总局。 |
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用镉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30399 CAS号:7440-43-9 规格:90mL 浓度:5组分
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用标准物质铜(Cu)
编号:GBW(E)130423 规格:100mL*8瓶/套 浓度:不同浓度
原子荧光光度计用砷,锑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30537-130540 规格:100mL×6 浓度:2组分
铅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
编号:GSB07-1282-2000 CAS号:7439-92-1 规格:20mL 浓度:500mg/L
甲醇中对二甲苯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
编号:GSB07-3011-2013 CAS号:106-42-3 规格:1.2mL 浓度:1000μg/ml
紫外分光光度计用溶液标准物质(重铬酸钾溶液)
编号:BWZ6996-2016 规格:20mL*2 浓度:2组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