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水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常温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,使用前要将样品充分分散均匀(如将样品置于超声波分散器中分散1-3分钟),最小取样量为0.025mL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物特性值以空气动力学直径表示,其为PM2.5监测仪检定专用标准物质,用于气溶胶发生器PM2.5的检定/校准。 |
微粒标准物质粒度颗粒
编号:GBW(E)120021 规格:100mL 浓度:2μm
尘埃粒子计数器校准用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116 浓度:2组分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8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68.7±4.2μ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4 规格:1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27.0±1.1μm
乳胶微粒(滤除率检测)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0018-1 规格:150mL/瓶
可见异物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28-2 规格:20粒/10mL 浓度:40μ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