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水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24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阴凉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,使用前要将样品充分分散均匀(如在超声浴中处理2-5分钟后摇100次以上),最小取样量为0.04mL(约1滴)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电子显微镜、不同原理的粒度测量仪,如激光衍射法粒度仪、动态光散射法粒度仪,以及不同原理的颗粒计数器粒径的检定/校准工作。 |
尘埃粒子计数器校准用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116 浓度:2组分
7.5μm颗粒计数浓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148 浓度:1.00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8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68.7±4.2μm
乳胶微粒(滤除率检测)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0018-1 规格:150mL/瓶
不溶性微粒标准物质(颗粒计数)
编号:GBW09702 规格:1000-1500粒/mL;100ml 浓度:10μm
可见异物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28-2 规格:20粒/10mL 浓度:40μ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