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/ |
| 形态 | 固液共存 |
| 有效期 | 18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本标准物质常温避光保存。本标准物质推荐一次性使用,使用前应保证样品充分均匀分散(如在超声波水浴中超声分散或剧烈摇匀)。标准物质最小取样量为1mL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为乳胶微粒悬浮液,可用于过滤器滤除率试验,也可用于各种原理颗粒计数器、微粒分析仪的检定与校准,日常粒径、粒径分布及颗粒计数检测方法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、测量结果质量控制、量值传递和认证考核。 |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09d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37.8±2.1μ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5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37.8±2.1μ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6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48.8±2.1μ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7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56.9±2.2μm
亚微米,纳米粒度(气溶胶)标准物质
编号:BW031010 规格:10mL/瓶 浓度:3组分
可见异物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43-4 规格:20粒/2mL 浓度:30μ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