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玻璃 |
| 形态 | 固态 |
| 有效期 | 24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常温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开瓶后应于干燥器内或干燥处保存;取样前应将样品摇晃均匀后进行多点取样以保证取样代表性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激光粒度仪的分析方法确认、评价及测量结果质量控制。 |
微粒标准物质粒度颗粒
编号:GBW(E)120004a 规格:10mL 浓度:9.7um
微粒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07 规格:10mL 浓度:37um
乳胶微粒(滤除率检测)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0018-1 规格:150mL/瓶
可见异物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43-4 规格:20粒/2mL 浓度:30μm
可见异物微粒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0053-1 规格:150粒/10mL 浓度:50μm
可见异物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138-4 规格:20粒/2mL 浓度:160μ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