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玻璃 |
| 形态 | 固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本标准物质室温、避光保存。开瓶后应于干燥器内或干燥处保存;取样前应将样品摇晃均匀后进行多点取样以保证取样代表性;分散介质可根据仪器适应性选择水或粘度大于水的各种试剂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各种类型粒度仪的检定和校准,各种粒度测量方法的评价,以及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考核。 |
二氧化硅微球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12014 规格:瓶 浓度:500纳米
微粒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24 规格:10mL 浓度:10μm
微粒粒度标准物质(颗粒)
编号:GBW(E)120087 规格:10mL 浓度:700n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8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68.7±4.2μm
亚微米,纳米粒度(气溶胶)标准物质
编号:BW031010 规格:10mL/瓶 浓度:3组分
可见异物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28-2 规格:20粒/10mL 浓度:40μ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