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水 |
| 形态 | 固液共存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阴凉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本标准物质用洁净的滴眼剂瓶包装,每瓶10mL。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,于干净的环境中室温、避光保存。使用前要将样品充分分散均匀(如在超声浴中处理2~5分钟后摇100次以上)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微粒粒度标准物质颗粒
编号:GBW(E)120086 规格:10mL 浓度:800nm
微粒粒度标准物质(颗粒)
编号:GBW(E)120087 规格:10mL 浓度:700n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4 规格:1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27.0±1.1μ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7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56.9±2.2μm
不溶性微粒标准物质(颗粒计数)
编号:GBW09702 规格:1000-1500粒/mL;100ml 浓度:10μm
可见异物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138-3 规格:150粒/2mL 浓度:160μ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