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本标准物质常温或冷藏避光保存。使用前要将样品置于超声波分散器中分散1~3分钟,使用时样品应充分摇匀。标准物质的最小取样量为0.04mL(约1滴)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为乳胶微粒悬浮液;可用于不同原理粒度分析仪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、仪器校准与测量结果质量控制,同时也可用于量值传递和认证考核。 |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09d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37.8±2.1μ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8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68.7±4.2μ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3 规格:1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19.3±1.1μm
乳胶微粒(滤除率检测)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0018-1 规格:150mL/瓶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5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37.8±2.1μ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7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56.9±2.2μ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