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/ |
| 形态 | 固液共存 |
| 有效期 | 11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本标准物质常温保存。使用前要将样品充分分散均匀(如在超声浴中处理2~5min后摇100次以上)。标准物质最小取样量为1mL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不溶性微粒检查法及各种原理颗粒计数器、微粒分析仪的检定与校准。 |
微粒标准物质粒度颗粒
编号:GBW(E)120005 规格:10mL 浓度:4组分
油基单分散球形颗粒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76 规格:250mL 浓度:2组分
微粒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90 规格:10mL 浓度:2%低浓度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09d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37.8±2.1μ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8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68.7±4.2μ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3 规格:1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19.3±1.1μ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