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水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常温密闭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于室温(20±3)℃平衡,打开包装后应尽快使用,密封保存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液体或药液中可见异物检查用标准物质 |
微粒标准物质粒度颗粒
编号:GBW(E)120006 规格:10mL 浓度:6组分
颗粒粒径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139 规格:10mL/瓶,5瓶起订 浓度:240u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7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56.9±2.2μm
亚微米,纳米粒度(气溶胶)标准物质
编号:BW031010 规格:10mL/瓶 浓度:3组分
可见异物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43-4 规格:20粒/2mL 浓度:30μm
可见异物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31-2 规格:20粒/10mL 浓度:100μ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