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/ |
| 形态 | 固液共存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阴凉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,可将样品超声分散1~3min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最小取样量为0.05mL,实际测量中统计粒子个数1000个以上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电子显微镜、不同原理的粒度测量仪,如激光衍射法粒度仪、动态光散射法粒度仪,以及不同原理的颗粒计数器粒径的检定/校准工作。 |
15微米乳胶微粒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25 规格:10mL 浓度:15μm
微粒标准物质粒度颗粒
编号:GBW(E)120047 浓度:6组分
微粒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91 规格:9mL 浓度:2组分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4 规格:1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27.0±1.1μm
乳胶微粒(滤除率检测)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0018-1 规格:150mL/瓶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6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48.8±2.1μ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