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水 |
| 形态 | 固液共存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冷藏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20±4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标准物质用于检定/校准各种原理的粒度测量仪器,包括:电子显微镜、激光光散射粒度仪、动态光散射粒度仪、气溶胶电迁移分析仪等。 |
颗粒粒径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139 规格:10mL/瓶,5瓶起订 浓度:240u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3 规格:1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19.3±1.1μ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6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48.8±2.1μm
亚微米,纳米粒度(气溶胶)标准物质
编号:BW031010 规格:10mL/瓶 浓度:3组分
可见异物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43-4 规格:20粒/2mL 浓度:30μm
可见异物微粒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0053-4 规格:20粒/2mL 浓度:50μ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