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形态 | 液体 |
| 存储条件 | 本标准样品每瓶(90±10)mL,在(4~8)℃冷藏环境中该标准溶液密封保存有效期为6个月。 |
| 用途 | 工程技术及高聚物/粒度及浊度 |
| 注意事项 | 使用前,用国家一级标准物质GBW12001水质浊度标准物质将仪器校准,再用校准后的仪器测量该标准样品的浊度值。之后,再根据实际测量的需求,使用零浊度水将该标准样品进行适当稀释至所需的浊度值。在测量和稀释前,应将其放置至室温。标准溶液需要轻轻摇匀再从瓶中移取出来,或进行稀释或进行测量。使用该标准溶液后,需仔细将仪器的测量池清洗干净。 |
浊度溶液
编号:GSB07-3833-2021 规格:100mL/瓶,400NTU
标准玻璃乳浊液
编号:ECS052951 规格:50mL*2支/盒
微粒悬浮液浊度标准物质
编号:BWZ7702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0NTU
微粒悬浮液浊度标准物质
编号:BWZ7750-2016 CAS号:/ 规格:100mL 浓度:100NTU
聚合物悬浮液浊度(零浊度)
编号:BW037001 规格:100mL 浓度:0.0NT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