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C21H20O11 |
| 基质 | 对照品 |
| 形态 | 固态 |
| 有效期 | 24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冷藏(4±4)℃、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主要用于科研中含量和纯度检测;定性鉴别研究及中药的鉴别、检查、质量控制。 |
| 注意事项 | 不适用于药品生产和原料药生产中含量和纯度测定使用,包括外标定量和内标定量法,不得用于人体 |
| 参考资料 | 《中国药典》《天然药物化学》 |
| 别名 | 木犀草素-7-O-葡萄糖苷;青兰苷 |
苯甲酸甲硝唑
编号:100734 CAS号:13182-89-3 规格:100mg
鸟嘌呤检测标准品
编号:GAN-335-39 CAS号:73-40-5 规格:250mg 浓度:99.9%
非诺贝特检测标准品
编号:FFB-266802 CAS号:49562-28-9 规格:100mg 浓度:99.8%
氟吡菌酰胺
编号:C13743000 CAS号:658066-35-4 规格:50mg 浓度:99.84%
二十二烷酸甲酯/山嵛酸甲酯(C22:0)标准品
编号:CDCT-C13057840 CAS号:929-77-1 规格:100mg 浓度:99.44%
4411二氯22双4氯苯基乙烷/PP'滴滴滴
编号:C12031000 CAS号:72-54-8 规格:250m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