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C38H69NO13 |
| 基质 | 纯品 |
| 形态 | 固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冷藏(4±4)℃密闭避光及干燥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,在干燥器中干燥48小时以上,以除去水分。本产品使用时应注意防护,避免吸入或与皮肤接触。样品开封未用完,应尽快恢复密封状态,在规定条件下保存。 |
| 用途 | 本产品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| 参考资料 | 《中国药典》 |
肝素标准品
编号:140817 CAS号:9041-08-1 规格:约10mg 浓度:%
4-氯-3,5-二甲基苯酚 标准品
编号:C11405100 CAS号:88-04-0 规格:250mg
氟化钠检测标准品
编号:SDF-983010 CAS号:7681-49-4 规格:1g 浓度:99.99%
靛蓝检测标准品
编号:IDG-292296 CAS号:482-89-3 规格:20mg 浓度:97.1%
帕拉米韦检测标准品
编号:PMV-637676 CAS号:1041434-82-5 规格:10mg 浓度:99.6%
2-(N-吗啉基)乙磺酸
编号:A15746-100g-2 CAS号:4432-31-9 规格:100g 浓度:≥99.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