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C19H23ClN2.HCl |
| 基质 | 纯品 |
| 形态 | 固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阴凉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20±4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肝素标准品
编号:140817 CAS号:9041-08-1 规格:约10mg 浓度:%
麦芽三糖
编号:100274 CAS号:1109-28-0 规格:100mg 浓度:无
2456四氯间二甲苯
编号:C17382500 CAS号:877-09-8 规格:100mg 浓度:98%
氟吡菌酰胺
编号:C13743000 CAS号:658066-35-4 规格:50mg 浓度:99.84%
顺13,16-二十二碳二烯酸甲酯检测标准品
编号:MSD-946160 CAS号:61012-47-3 规格:100mg 浓度:99.0%
2-硝基芴检测标准品
编号:LGXR-6785 CAS号:607-57-8 规格:100mg 浓度:98.6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