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形态 | 固体 |
| 有效期 | 3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常温保存。 |
| 用途 | 食品/食品添加剂及限量物质 |
| 注意事项 | 避光使用,无机元素成分测定使用前需80℃烘干6小时至恒重。 |
尿嘧啶核苷纯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00071 规格:50mg 浓度:99.4
26二叔丁基对甲酚纯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00206 浓度:99.7
苏丹红Ⅳ纯度标准物质
编号:BW2527 浓度:75.5
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中总砷
编号:QC-FA-002 规格:25g/树脂瓶 浓度:μg/mL
鱼肉粉中呋喃妥因代谢物AHD
编号:QC-AP-024 规格:15g/瓶 浓度:μg/mL
鸡肉粉中沙丁胺醇
编号:QC-MP-046 规格:15g/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