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形态 | 液体 |
| 存储条件 | 未使用的标准品可保存在-20℃复融后的样本,应保存在2-8℃,一周内用完尽量避免反复冻融。 |
| 注意事项 | 使用时,应充分复融,室温平衡15分钟,颠倒5-10次充分混匀,即可开盖使用。 |
艾氏剂纯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09240 浓度:99.4
联苯双酯纯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09490 浓度:99.7
苦参碱纯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09512 浓度:99.76
7羟基异黄酮纯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09550 浓度:99.8
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血清液体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0045 浓度:2.1
丙型肝炎病毒核酸HCVRNA血清液体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0116 浓度:7.4×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