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水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冷藏、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环境监测。 |
| 参考资料 |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、水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-国家环境保护总局。 |
氟,氯,硫酸根与硝酸根混合水质标样
编号:GSB07-1381-2001 规格:20mL 浓度:4组分
水中氟、氯、硝酸根、硫酸根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86318 规格:100mL 浓度:4组分
水中4种阴离子混合溶液标准物质(氟化物、氯化物、硝酸盐、硫酸盐)
编号:BWZ7144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4组分
水中5种阴离子混合溶液标准物质(氟、氯、溴、硝酸根、硫酸根)
编号:BWZ7112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1000μg/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