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5%硝酸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30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阴凉密闭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20±3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环境监测。 |
| 参考资料 |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、水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-国家环境保护总局。 |
铅、铬、镉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382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1000μg/mL
铟、铼、铑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384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3组分
AgAlAsBaBeBiCaCdCoCrCuFeKMgMnNaNiPbSbSnSrTiVZnTlMoSeBGaLiZrP
编号:NCS149180 规格:10*50mL,10mL,20mL,50mL,100mL,200mL,500mL,498L 浓度:100μg/mL
26种金属元素混标溶液
编号:50180 规格:25mL 浓度:100mg/L
ICP分析用26种元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426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26组分
ICP分析用10种元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425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10组分